當事人是我外婆,他在騎腳踏車穿越馬路時被一輛機車撞到,肇事者是無照駕駛且無戴安全帽,而在肇事後有一段時間離開現場,過一會後才由爸媽帶來,而且肇事者有逆向嫌疑,發生路段是為T字型路口。
我想問的是除了醫藥費之外,家屬還可求償多少?而肇事者又會被判什麼刑責?外婆是頭部破裂、手腕骨折、臉部撕裂和腦震盪。
一、除了醫藥費以外,只要有證明,具體的財產上損失都可以請求,例如薪資、腳踏車的損害和看護費用等;除了具體財產損失外,尚可以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也就是慰撫金的部分,這部分不需證明,只要是精神上的痛苦,都可以列入衡量。若行為人未滿二十歲,可以請求其爸媽連帶負賠償責任。
二、至於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除了肇事逃逸罪以外,還有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重傷,要看你外婆的傷勢而定。
三、至於無照駕駛且無戴安全帽,跟刑事責任未必有直接關聯,只是行政罰的問題。
※請注意,不提供車禍肇事判斷及責任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