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事法庭的通譯
免費法律諮詢
友站連結、友善列印
友善列印網站地圖

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您最可靠的正義可靠的夥伴。

生活法律

生活法律

贈與

網路法律

租賃法規

消保法

旅遊糾紛

借錢法律

保險契約

和解

車禍法律

公證法

遭到電話、簡訊騷擾該怎麼辦?

當發生糾紛時可能遭到他人的騷擾,透過電話、簡訊等方式,影響受害者的睡眠、導致受害人經神緊張感到壓力等。

當接到騷擾電話時,可將通話錄音,而通話紀錄也會顯示於電信公司紀錄中,更加有利於後續追究法律相關責任時作為證據使用。

  1. 對於電話(簡訊)騷擾之行為,首先可考慮得否予以刑事制裁,故要視具體個案中,電話侵擾行為之內容、程度等情狀,有無達到「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亦即發話(送)者有無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或者有無涉及「詐術之行使」,而可能觸犯「刑法之普通詐欺罪」。
    常時間佔據受害者電話線已妨害他人權利,刑法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 依發話(送)行為當時之雙方當事人身分、關係、時間、地點等情況或背景脈絡,亦可能按照「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等專法之罰則相繩。

  3. 末依我國司法實務之「普遍」「多數」見解,電話(或簡訊) 騷(侵)擾之行為,並未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處罰要件;其論據理由大致為:該條款係保護「多數人聚集場所」之安寧秩序,且「藉端滋擾」具有依定之規範意涵,另法院明確指出:電話滋擾之侵害行為,應循「民事求償」以資救濟。

民法第195條之一,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婚姻感情出現危機了怎麼辦?感情婚姻諮詢室教您掌握幸福婚姻 好律師哪裡找?
免費的法律諮詢及協助
● 權益萬金難買;諮詢免費助您。 遇到法律問題總是心慌意亂嗎?別慌張,有我們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在,提供您各項法律諮詢援助,確保您的權益不被侵害,同時提升您的法律素養,讓您能夠了解正確的法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