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報警處理:若有傷者並應同時通知救護車儘速將傷者就醫
(二)停車,保留現場:
1.放置警告標誌。
2.記下當時的時間、地點、狀況。
(三)保全證據:
可以粉筆之類的物品,在車子的4個輪胎位置做記號,若有攜帶相機,並可先行拍照存證。
(四)視狀況移車:重大車禍絕不可移車;輕微車禍若嚴重影響交通可於第三步驟完成後先行移至路旁。
(五)等候警方現場蒐證:
1.保持耐心與對方溝通,並尋找目擊證人以利警方偵辦。
2.記下處理現場的員警服務單位、服務編號、姓名、聯絡電話、 警車車牌。
3.監看警員所記載的現場資料與現場草圖是否與事實有差距。
(六)通知保險公司:
立即連絡保險業務員,以利日後理賠申請。
※請注意,不提供車禍肇事判斷及責任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