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法律諮詢︱家事法庭的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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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裁判費的時間和方式為何

退回裁判費的時間和方式為何

一、當事人得於撤回或和解成立起三個月內,以書狀聲請 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
二、和解、撤回若是在開庭時所為,書記官應於和解或撤回筆錄中載明當事人聲請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之意旨,當事人就不必再以書狀聲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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