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依據發明或創作標的之性質分類,國內的專利一共分為以下三種:
1.發明專利:自申請案核准公告之日起,授予專利權;並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2.新型專利:自申請案核准公告之日起,授予專利權;並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 3.新式樣專利:自申請案核准公告之日起,授予專利權;並自申請日起算十二年屆滿。同時就新式樣專利而言,另有聯合新式樣專利,其專利權期限與原專利權期限同時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