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大陸地區包括對岸及後來回歸大陸的港、澳地區,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前,對岸地區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及澳門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範。惟自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起,雙方均應遵守「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故現在不論對岸或是港澳地區之著作都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