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少年事件的執行程序為何
少年事件的執行程序是指少年經少年法院(庭)法官審理終結,並裁定少年交付保護處分確定後,即開始「執行」程序。 對於少年之訓誡處分,由法官為之; 假日生活輔導處分,則由少年保護官為之,亦得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交付適當之機關、團體或個人為之; 保護管束處分亦由少年保護官為之,但亦得依少年保護官之意見,將少年交付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慈善團體、少年之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為之; 安置輔導由少年保護官轉付福利或教養機構執行之;感化教育處分,則於少年矯正學校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