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間怎麼計算?
刑事案件判決之後,總是有輸有贏,對判決不服時,上訴期間怎麼計算? 當事人不服下級法院的判決時,可以在上訴期間10日內上訴於上級法院。 提起上訴,上訴期間自收受判決之日起10日內,如其住居所不在法院所在地者,還需加上在途期間,如逾上訴期間,所提出之上訴,將遭法院駁回。 特別注意事項:無論是被告本人親收或是由其家人代收,上訴期間還是會按照上揭計算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