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撿到的東西據為己有,是否構成侵占罪?-侵占罪-安心法律諮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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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撿到的東西據為己有,是否構成侵占罪?
將撿到的東西據為己有,是否構成侵占罪?

將撿到的東西據為己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之侵占脫離持有之物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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