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法院要協商式審理,什麼是協商式審理
法院在處理少年事件時不同於一般刑事案件,不僅考量犯罪行為本身,更重視少年犯罪背後的成因,因此協商式審理的具體做法是在調查階段,法官會交案件給少年調查官,就非行少年的身心狀況、行為背景及成因、觸法過程先做必要的調查與了解後,再由法官、少年調查官、少年、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共同參與討論,協商出最適合少年的矯治、輔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