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查人之身體與健康,為僅次於生命之個人重要法益,亦為現今法律思潮認為不可侵犯之對象,各國法制莫不致力保護人民之身體與健康,我國亦本於此一宗旨,於刑法訂有傷害罪章,對於侵害身體與健康之犯罪行為,加以追究處罰。故侵害身體與健康,而符合刑法傷害罪之要件者,即有受罰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