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您申請的鑑定案件,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完成鑑定作業,如因特殊事故,得再延長2個月完成。而在申請後大約30天會收到開會通知單,告知當事人開會時間;申請後大約45天內就會召開鑑定委員會,邀請當事人出席說明案情;在開會後2個星期內就會收到鑑定意見書。
您可以參考鑑定意見書記載的肇事責任,進行後續和解、理賠、訴訟;若對鑑定意見書記載之肇事責任仍有疑義,也可以再提起覆議。
※請注意,不提供車禍肇事判斷及責任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