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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房屋租賃契約一定要有書面嗎
房東將房子出租給房客時,通常來說都會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但如果沒有簽定書面的租賃契約時,這個租約是否就時無效呢? 按民法第422條之規定「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由上述規定可知,如果租賃期間超過一年時,應該要用書面訂定之,但是如果沒有用書面時,其效果只不過是變成不定期租賃契約,並不會影響雙方租賃契約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