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政府特別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人人都有免於暴力和恐懼、免於受虐的權利,沒有人有權利對自己進行肢體上、精神上等任何層面的虐待。家庭暴力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政府也特別設立法律保障我們的權益,所以,面對家暴時切勿隱忍,尋求外界協助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