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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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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能否撤回?
可以。 民法 第1219條 遺囑人得隨時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 第1220條 前後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之部分,前遺囑視為撤回。 第1221條 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第1222條 遺囑人故意破毀或塗銷遺囑,或在遺囑上記明廢棄之意思者,其遺囑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