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每個保護令的規範不同,要是保護令的內容是禁止您與子女接觸、通訊及騷擾,那麼您將無法探視您的子女。 但如果保護令的內容只限制您不得與您伴侶接觸、通訊或騷擾,並無針對子女之部分,則您可以依照各縣市訂定之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理程序,向當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提出申請。 當然也可透過家屬與您伴侶聯絡與子女會面的方式,並要有公正人士在場,以免日後產生違反保護令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