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一、程序監理人 家事事件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之;未設少年及家事法院地區,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處理之。(家事事件法第2條) 為保障未成年人健全之自我成長及妥適處理家事紛爭,設置少年及家事法院,專責處理相關事件,增進司法專業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