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法律諮詢︱家事法庭的通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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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費用誰來負擔?

家庭生活費用誰來負擔?

夫妻既組成家庭,家庭生活所需之費用、家事勞動本就該由夫妻雙方共同分擔之。

常見家庭生活費用如:
房租、水電、子女學費、補習費、伙食費……等家庭之食衣住行育樂費用。
家事勞動則為:照顧子女、洗衣煮飯、打掃衛生……等。

民法第 1003-1 條

  1. 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
  2. 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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