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侵害配偶權可以不出庭嗎?
可以。 侵害配偶權之訴訟開庭,屬民事訴訟,原告及被告可不出庭選擇委任律師出席,除非法院方認為有特定事實需當面釐清,才會傳喚當事人到場。 建議無論如何都必須有人到場,自己出席或是委任律師皆可,以免因為無人到場而損失答辯機會或是喪失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