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合約審閱與擬定、勞資爭議、資遣與解僱、加班費與工時爭議、職業災害...
哥哥死亡後弟弟可以跟嫂嫂結婚嗎?
可以。 哥哥死亡後,嫂嫂與亡夫家庭成員姻親關係仍舊存在,所以即使哥哥過世,弟弟與嫂嫂的關係仍屬於二親等旁系姻親。 依民法983條第一項之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 但是弟弟與嫂嫂的輩分相同。 因此,當哥哥過世,弟弟是能夠與嫂嫂結婚的。 民法第971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民法第98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