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詐欺與洗錢、警示帳戶、人頭帳戶、車手案件、傷害、公然侮辱與誹謗、恐嚇...
企業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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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質物雖移轉於質權人占有,但出質人仍保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但不影響質權效力。因此,出質人固得將質物轉讓他人,但因質物為質權人現實占有中,出質人無法將質物直接交付移轉占有〈現實交付〉,而僅能以對質物之返還請求權讓與他人〈指示交付〉〈民法第七百六十一條參照〉。惟質權人於其債權未受清償前,仍得留置質物,而拒絕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