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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得假扣押的裁定,怎麼聲請法院查封債務人財產
首先,應依假扣押裁定書主文所載之擔保金額,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提存所,辦理擔保提存手續。 如不知道債務人之財產情況,可以持假扣押裁定書正本向國稅局各分支機關查詢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再者在收受假扣押裁定書30天內,備好強制執行聲請狀,檢附相關資料向欲查封財產之所在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