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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婚姻無效與撤銷、侵害配偶權求償、子女監護權...
財務糾紛
借貸糾紛、本票與支票爭議、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債務清償與協商、房屋租賃與押金...
刑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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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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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對交通事件提行政訴訟,應該要向哪個法院提出
交通裁決事件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2增訂特別審判籍之規定,使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換言之,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亦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