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証信函正本有附件,副本亦須具備,如無法製備者,應以照片或影本代替。
(2)存證信函存證費首頁50元,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25元。
(3)存証信函可以查閱嗎:存證信函存局之副本,在三年保存期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申請查閱。申請查閱,按申請時現行存證費半數交付查閱費。
(4)交寄的存証信函可以另具副本申請證明嗎:存證信函存局之副本,在三年保存期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另具副本申請證明。申請證明者,按申請時現行存證費半數交付證明費。
(5)存証信函可以用外國文字書寫嗎:書寫存證信函限用本國文字,每格限寫一字,述及外國人名或事物名稱須引用原文者,得用外國文字書寫。
(6)存証信函文字寫錯了,可以塗改嗎:可以,但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備註欄內註明,並由寄件人簽章,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二十字。
(7)同時交寄二件存証信函,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要怎麼辦理,費用如何計算:存證信函如同時交寄兩件以上,其內容完全相同,僅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同者,得作成總副本二份,並將各收件人姓名、地址另紙聯記一併交與郵局。除第一件外,餘件按存証費減半收費。
(8)存証信函有什麼用途:各類國內掛號信函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者,稱為存證信函。當事人交寄存証信函,於必要時,可資舉証,但郵局對存証信函之証明,以其正副本之內容相同為限。
(9)交寄存証信函,要用一定的格式用紙書寫嗎?貴局有提供格式,讓我們從電腦列印使用嗎:是的,存證信函須用郵局規定的格式用紙,請向郵局洽購;如使用電腦自製者,其項目及印就之文字應與郵局製售者完全相同,紙張尺寸可用A4紙,此外,存證信函用紙電子檔格式可從中華郵政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