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打監護權官司的律師
在父母親因個性不和或等等因素決定要分開,那麼小孩得監護權該由誰取得呢?對於未成年的監護權,法律上有明文的規定,依照民法第1055條(離婚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義及變更)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安心法律諮詢家要提醒您,夫妻間的感情事,絕對不要把小孩也牽扯進來,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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