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3兄妹父母離婚後跟母親生活,與爸爸斷了音訊。今春獲悉爸爸已病死6年,辦理繼承遺產,赫然發現戶口竟然多了個母親。瞎的是,親友沒人見過這個母親,就連與父毗鄰的伯父也不知爸爸再婚,經法院確認婚姻不成立。
吳家父母20多年前離婚,吳母帶走3兄妹,母子4人從此與吳父沒有交流。今年春天,兄妹突到課徵遺產稅通知,輾轉向鄉下親友打聽,才知道爸爸已在2008年11月底病逝,留下薄產待繼承。
兄妹委託代書辦理繼承事宜,向水林鄉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才發現戶口內多出1位足足比父親小一輪的母親!
根據戶籍資料指出,吳父再婚對象是中國籍妙姓女子,2人於2003年底登記,隔年3月妙女來台,之後陸續出入境多次,直到2007年11月回中國便未再入台。
兄妹的伯父向法官證訴,弟弟工作不穩定,又沒補助,常常向他借錢,生活都有問題,怎可能有數十萬元娶大陸新娘?況且整個家族根本沒人知道他又結婚。
3兄妹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父親與妙女婚姻不成立,法院多次傳喚妙女未到,法官據此判決吳父與妙女婚姻關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