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用語新奇又好玩,但在使用上可能得多加小心以免觸法。近來不少網友常在使用的「87」,有檢察官認為是「公然侮辱」,以後要留言時可得三思而後行。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一張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中寫到,被告與告訴人素不相識,但是告訴人在「爆料公社」中留言「這樣的留言不是該領機票嗎?」被告留卻在底下回覆「喔。。那一堆人領了。去啊!87」、「87=白癡」等語。
檢察官對此提起公訴,認為上述用語足以貶低告訴人之人格尊嚴,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而最後的結果,雙方在地院調解成立並撤回告訴,法院遂不受理此案。底下網友留言表示,「想知道賠多少」、「87不是霸氣嗎?」、「所以看看釣魚多好賺」
<來源:自由時報>
免費法律諮詢家點評:
網路上的用語總是推陳出新,若是沒有常常在上網使用社群軟體還真的很容易跟不上時代,不知道大家再說什麼
像是之前流行的我的老天鵝(oh my goose)
不要不要的甚至衍生這個字嫑嫑,
好狂阿
94(諧音就是)
寶寶心理哭,寶寶不說
小心我吉你(吉=告)
這些稀奇古怪的字眼總是讓人會心一笑,但若是不小心用錯了字眼可是會觸法的
最近87(諧音白癡)就被法院認證為公然侮辱了,雖然是採取諧音的方式但還是被檢察官起訴,雖然這種案件檢察官大多會勸誡和解但還是得需要跑一趟法院,和解也並不是不用付出代價,有時候要和對方道歉或是支付一定金額給對方,這樣2個字付出這些代價值得嗎?
現代的人法律常識較充足,不論是在網路的世界還是現實生活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否則賭一時意氣有時就會吃上官司,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