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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遭槍決的死囚鄭金文(52歲),2004年因不滿遭男子郭志華、陳棨鈞受託持槍向他討回50萬元賭債,奪槍後夥同4名小弟制服2人,並用膠帶纏繞2人口鼻致死後,將2人屍體載到新北市金山海邊防風林,埋屍在160公分深的坑洞。最高法院痛批他手段殘暴、令人髮指,2011年判死刑定讞。
鄭遭判死後,在監所內修身養性,眉宇間已不見凶狠殺氣。
定讞同年底,鄭因不捨姊姊每天洗腎,決定捐腎救姊,成為全台第一個死囚活體捐腎案例。鄭也曾透過122字書信表達感謝及懺悔,「執行(死刑)後用剩下的器官救更多的人。」也因如此,每年監所3節懇親會客時,鄭的姊姊幾乎都會撥空前往探視關心他。
據悉,鄭與前妻育有2子1女,雖因與妻小分離很久、關係比較冷淡,不過他最掛念的就是老媽媽及妻小,曾向朋友友提及,不知媽媽是誰奉養,他相當掛心,也很思念妻小。
金山警方昨表示,鄭有10多名兄弟姊妹,在家排行最小,因家境不好,從小給人領養。鄭的胞兄、前金山鄉民代表許富雄感嘆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做錯事就要接受法律制裁。」